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重规范宣示轻精神传导的宣传倾向、重个体守法轻政府守法的社会现实、重义务恪守轻权利主张的历史传统、重知识普及轻价值体认的法学教育却造成社会守法道德的严重缺失,全民守法的实现依然任道而重远。
出处
《特区经济》
2013年第8期180-182,共3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法律伦理视野中的基础课建设"(项目号:07SJD710071)
盐城师范学院学工专项研究项目"高校共青团组织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校园研究"(项目号:11YCKF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