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立法统一审议制度是我国独创性的立法程序制度。目前对其的研究主要存在于法制委员会与横向及纵向机关的协调交涉上,而对于其内部的运行规则关注较少。通过对重庆、吉林、贵州、江西四个省级行政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分析,展现出目前其内部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之意见。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8期50-52,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