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应收款项为切入点,首先,分析了三年以上应收款项产生的原因及其长期挂账的影响。接着,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实际情况和基本特征进行了考察,发现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对三年以上应收款项仅按50%左右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应收款项可收回的实际情况不符。再次,本文以新准则实施前后两个阶段对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上在新会计准则下应收账款明显减少,对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的披露更加详细,而且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有所提高,但仍在55%左右,远远低于国际惯例。最后,本文建议对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加强监管,并对此加大审计师和投资者的关注。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7-10,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孟焰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监管研究:基于虚拟资产信息披露的视角"(项目批准号:20100016-110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