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送故"是汉晋南朝时期官场腐败形式,它经历了从西汉时期的"礼仪性送故"向东汉的以"财物性送故"的发展,到东晋达到高潮。南朝以后,国家不断出台相关限制措施,使得"送故"逐渐走向衰落,但新的贪腐形式"还资"的名目抬头。"送故"现象分两类情况:一类是针对即将离任的长官,所送的内容具体又分为送钱、送物、送人力三种;另一类情况是长官在任上或是离职后亡故,原官府或故吏向其赠送大额金钱。"送故"活动的普遍发生,与汉代以来实行的察举、辟举选官方式密切相关;反过来,"送故"活动又对当时的官场人际生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3年第4期156-161,共6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