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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其投资成本和“投资差额”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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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投资成本如何算财政部1993年12月30日(93)财会字第83号文印发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第10条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置的货物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这两个规定说明,企业以存货对外投资,其投资成本不仅应包括增值税。
作者 邬子阳
出处 《工业会计》 2000年第11期36-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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