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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家上学”应包容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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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学校陆续开学。某教育机构近日发布一份研究报告称,全国约有1.8万名学生选择"在家上学",多集中在广东、浙江和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消息一出,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争论的焦点,第一个在于"在家上学"是好是坏,利弊几何;第二个在于家长让孩子"在家上学"是否违法。因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作者 郭成义
出处 《中华儿女》 2013年第17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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