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制度是整个公司制度的基石,现实中对于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重要且复杂,深入探讨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股东资格认定的纠纷可以大致分为具备实质要件缺乏形式要件、具备形式要件缺乏实质要件、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相矛盾等三种情况,其中当事人故意造成第三种情况的现象最为突出与复杂,即我们通常所称隐名投资人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笔者试图在分析理论界关于隐名投资人形式说、实质说、区分说的利弊基础上,重点对隐名投资人股东资格认定争议进行类型化梳理,以求厘清理论与实践中关于隐名投资人股东资格认定的各宗关系。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3年第12期126-127,共2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