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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亚洲四国BOPP膜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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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来西亚国际工业和贸易部近日宣布仲裁决定,将对原产于越南、泰国、印尼和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膜征收2.59%~12.37%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即2013年4月23日~2018年4月23日。
出处 《塑料包装》 CAS 2013年第4期64-64,共1页 Plastics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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