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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口蒙古国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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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专家对蒙古国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风险考察基础上,经中国与蒙古国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蒙古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蒙古国大麦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蒙古国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蒙古国大麦进口。
出处 《中国食品》 2013年第17期86-86,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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