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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在11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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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8月1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切实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据了解,7月初农业部办公厅正式印发《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在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西藏、陕西等11省(区、市)的33个县(市)率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以探索在东、中、西部各类地区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的办法和经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要以县乡两级为主体,以制定标准、规范程序、建立制度为重点,以促进政策扶持为保障,为全面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奠定工作基础。
出处 《农产品市场》 2013年第31期43-43,共1页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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