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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3年第8期80-80,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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