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察了法律科学博士(SJD)创设初期美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概况和历史沿革,并对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生源进行了探讨。对比于美国法律职业博士的(JD)的实务性、专业性和本土性,法律科学博士具有学术性、国际性和交叉性等特点,是美国法学教育走向国际化的重要管道。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56-61,共6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重点(特色)课程建设项目"国外法学博士生的招生
培养与质量测评机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