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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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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从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生育职工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输卯管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付费,产前检查费定额标准650元。生育职工剖宫产三级医院36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自然分娩三级医院1950元,二级医院1650元,一级医院1350元。经腹单侧输9口管切除术、
作者 夏洪成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3年第9期82-8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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