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的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企业的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时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为进行合并发行债务或权益性证券时的手续费和佣金不计人合并成本。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企业合并的,发行债券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中,增加折价的金额或减少溢价的金额。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企业合并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溢价收人中扣除,不足扣减的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59-61,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