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有垄断行业在政企分开、产权改革、引入竞争等方面已取得了重大进展,其收益分配制度的改革也进行了多次,但垄断行业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仍未打破,收益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依旧存在,其中如何确定国有垄断行业利润上缴的合理比例尤为突出和迫切。确定国有垄断行业合理的利润上缴比例,不仅有利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制,更有利于保证所有者权益、发挥国有资本收益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本文以电信行业为例,通过C—D模型分离人力、物力资本的产出贡献率,并通过物力资本的贡献率与其相应的回报进行比较,测定电信行业利润上缴比例应在40-50%。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25-29,共5页
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有垄断行业要素收入分配结构性偏差与调整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3BJY07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