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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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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持文化的多样性,不仅要保持它的成果、形态、魅力的多样性,而且要保持各种思维、追求的多样性,实际上就是保护人类的丰富感情及其表达方式的多样性。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根本的目的。从这样的角度来说,我们保护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不是单纯地用民族文化遗产赚钱。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结民族情感的纽带,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体现国家和民族文化领域独立自主的需要。
作者 曹新富
出处 《今日民族》 2013年第8期35-38,共4页 Ethnic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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