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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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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现行商标法在作出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31年前的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实施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30年来,商标法共进行了3次修改,而刚刚通过的《修改决定》涉及现行商标法的三分之二条款,新增13条,堪称全面大修。
作者 彭东昱
出处 《中国人大》 2013年第17期35-37,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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