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7月8日宁夏日报
“以前.做公证的双方有矛盾.公证机构的通常做法是中止办理.公证双方的处理途径只有走成本高、耗时长的诉讼程序。可这个苦命的女人已经无力支持。”2013年7月4日.宁夏石嘴山司法局公证工作负责人杨静告诉记者.自从在公证行业设立“公证调解委员会”.进行公证前双方矛盾调解后.像俞女士一样的当事人的维权路轻松许多。含辛茹苦抚养残疾孩子的俞女士.2011年遭到生命中最痛苦的打击——丈夫不幸离世。处理完丈夫后事.俞女士担忧起来,自己没有工作.该怎么照顾二级智力残疾的儿子?想着丈夫生前留有一套住房和住房公积金.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以上遗产应由俞女士、儿子及其公婆共同享有。
出处
《中国公证》
2013年第8期63-63,共1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