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经十周年了。《条例》的实施,无疑为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物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据2011年的统计数据,全国物业企业有近6万家。然而十年过去了,从见诸报端的报道来看,各省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估计在10茗至30%,全国的比例不会超过30%,即便成立了业委会,运转顺利的比例也极低,不超过5j5。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3年第9期38-41,共4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