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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偷卖母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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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毕某诉被告索某、段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毕某起诉至朝阳区法院,称其儿子儿媳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了被告索某、段某,毕某认为儿子儿媳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索某、段某不同意原告毕某的诉讼请求,称购房时毕某的儿子儿媳向他们出示了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户口簿、身份证件,其在购房时是善意的,毕某儿子儿媳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毕某起诉完全是房价上涨所致。
作者 李静
出处 《法庭内外》 2013年第9期62-62,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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