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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优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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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3年第8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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