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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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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就职于江苏省某企业,入职时单位曾与我口头约定,除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将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近期,我准备购买商品房时才发现,单位只为我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却并未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认为单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准备就此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却称我与单位就缴纳公积金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3年第9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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