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法制化是指国家通过教育立法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实施干预和调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管理职能以法律为主要依据,教育问题的解决在相当程度上诉诸于法律调节领域。简而言之,教育立法、执法与司法成为保证、巩固、促进和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手段。国家运用法律法规、拨款、规划、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实行间接管理。然而实践证明,我国教育要走上法制化,只有立法、执法、司法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法律监督。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5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