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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 汕头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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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日,国内首部预防腐败的地方立法——《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广东省汕头市开始施行。《条例》对“利益冲突制度”“利益回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等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规定。有关专家认为,汕头利用经济特区的优势,率先为预防腐败立法,既为地方反腐败开辟了新路,也为未来国家层面反腐败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作者 林军强
出处 《半月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7期24-25,共2页 Chin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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