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录囚、直诉与会审均是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在传统司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明确该制度的运行机制后,应当洞悉该制度的精神意蕴和此种精神意蕴对现代法治建设的价值。录囚、直诉与会审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仁",换用现代法学的语汇是对"人"的关注。解析传统法律中对人的形塑与关怀,与现代法治文明中的人的地位进行合理性通约,乃是传统司法文化古为今用的不二法门。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41-47,共7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项目"中国国情与司法改革研究"之"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23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