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异常活跃,其背景十分复杂,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手段多样,打击难度大。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涉案面广泛化与案发地集中化并存,名目繁多化与手段欺骗性并存,行业多元化与领域延伸化并存,担保、信托等与其他机构参与并存等特征。为此,应提升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能力,以融资创新培育草根金融健康发展,完善治理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处置力度,通过宣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13-1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