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孤儿药"除具有普通药品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需求分散、供应成本高、公益性、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对称、信息搜索成本高的特殊属性。同时它也是有典型公共物品特征的混合产品。有鉴于发达国家纷纷从国家层面采取激励性监管来保障罕见病患者对"孤儿药"的可获得性,而我国政府迄今尚未从国家层面上对罕见病和"孤儿药"进行定义,且目前医疗保障制度不能为罕见病患者提供相应保障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主动学习发达国家对"孤儿药"的成熟监管经验,为今后制定"孤儿药"激励性监管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出处
《中国卫生产业》
2013年第27期186-187,共2页
China Health Industry
基金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于政策网络的中国孤儿药供给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YJCZH07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