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怡大洋行借款案是由晚清安徽地方公债演化而来的一笔地方外债,在前清和柏文蔚主皖时期均没有得到解决。倪嗣冲主皖期间,积极关注此案,陈明皖省财政困难情形,请求中央代为偿还。遭到拒绝之后,开始积极谈判解决。后又尝试举办短期公债,主动设法清偿。倪还款态度的积极转变是多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此案从侧面反映了民初中央与地方财政上的矛盾以及倪嗣冲主皖时期安徽的军政割据状态。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11-14,21,共5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省历届政府治皖经济政策研究(1912-1937)"(AH-SK11-12D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