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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土改”再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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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东省法制办正式就《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截止到9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据称,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购买本镇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出处 《资源导刊》 2013年第9期51-51,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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