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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之以情,授之以法——浅谈写作教学中的“情”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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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不断摸索和实践,我认为教p币在初中语文写作课堂教学设计中要注重“动之以情,授之以法”,在写作课堂上要兼具两个字——“情”与“法”。一、写作课需要教师能“动之以情”1.范文材料的选择要能“动之以情”。
作者 赵悦
机构地区 天津市实验中学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初中)(B)》 2013年第7期152-152,共1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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