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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门诊西药房退药处方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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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医院的药房为患者提供药品,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中明确指出: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由于现在的医患关系较紧张,因此尽管文件规定不能退药,但各地医院并没有完全执行。不少医院为了避免纠纷,在可能的情况下都会满足患者的要求,因此,医院退药的现象仍然不少,特别是门诊西药房。本文对我院门诊西药房退药的情况进行分析,寻找退药原因,提出预防对策,以便规范退药,减少退药。
出处 《海南医学》 CAS 2013年第18期2767-2768,共2页 Hainan Medical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十八条.卫药发[2011]年11号.

同被引文献32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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