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正平先生认为:“写作是一个人精神秩序的建构。”儿童之于成年人,在生理特征、认知方式和知识经验方面大相径庭。因此,儿童写作有着自己的“精神秩序”,是一个生命个体在童年期独特的“时间窗口”和存在表现,无论在精神层面还是言语层面都有着相对独立的自我空间。因此,面向儿童的习作教学,应当自觉建立“儿童写作”的教学观念,除了将儿童的言语和精神发展面向未来的社会需要之外,一个不可或缺的取向就是儿童的表达述求和表达方式。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上旬)》
2013年第10期76-78,共3页
New Curriculum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