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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留青岛工作或创业最高资助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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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8月1日下发的《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岛市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站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的博士后人员,可享受相应待遇。
出处 《中国博士后》 2013年第4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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