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指出'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这就是说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是标准化工作的完整内容。制定标准是为了实施,实施标准才能产生军事、经济、社会效益,监督则是保证标准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但长期以来,在标准化工作中'重制定、轻实施、缺监督'的现象屡见不鲜。
出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2000年第6期30-32,共3页
Ship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