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溢油执法监管能力、监管内容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着监管机制不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且监管机制的立法、执法与司法保障亟待加强。有鉴于此,应当健全和实施从油田的建设审批、生产开发到溢油事故等全过程的严格监督管理和控制制度,全面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对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海上溢油应急预案及工程监督管理,并突出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制,加大处罚力度。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3年第9期34-37,共4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科技项目"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执法监管机制研究"(2013B01)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海上溢油应急反应机制研究"(AOCQN20122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自设项目"海上溢油应急处理立法研究"(2013JDZS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