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一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情况和特点进行了一些药品招标采购的试点和推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旧疾”不仅未能得到解决,反而打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本应落到患者身上的让利也被医疗单位和行政部门占去。在这里,我想针对药品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规范药品招标工作提出一些看法、设想,与各位有识之士探讨。 综合各地的情况,我认为目前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药品招标的主体不明确。有的是医疗单位单独对外招标:有的是医疗单位联合招标:有的是卫生行政部门招标;还有的是政府指导下的招标,把医药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扩大和延伸。 二、没有现在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
出处
《当代经济》
2000年第12期42-42,共1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