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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运输部清理规范水上涉企收费 8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清理规范水上涉企收费的有关情况。取消、免征7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10个具体收费项目,取消或暂停收取4项监管服务性收费,并采取措施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据介绍,此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涉及的收费项目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类是监管服务性收费,第三类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此次专项清理规范中,交通运输部出台了《推进阳光引肮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规范引航收费及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收费,同时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启动了港口收费调研工作,积极理顺港口费收关系。
出处 《珠江水运》 2013年第17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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