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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小企业整体出让 国资部门应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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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参与出让方案的制定 国有小企业的整体出让必须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国资部门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参与方案的研究和制定是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之所在。国资部门应当主动介入,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研究和制定方案时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确定出让资产的范围,确定出让价值的方法,出让的优惠政策及出让收益的收缴等重大事项。
作者 张志明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CSSCI 2000年第12期54-54,共1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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