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中的预防为主原则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根据地理信息自身特点和地理信息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排除地理信息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危害地理信息安全问题的发生。预先防范是地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通常情况下,地理信息安全发生后,会对国家安全带来威胁,在特殊时期甚至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地理信息安全危害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很难消除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消除。
作者 吴卫东
出处 《中国测绘》 2013年第5期40-43,共4页 China Surveying and Mapping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9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