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4年建立周期性普查制度以来,已开展了两次人口普查、两次农业普查,两次经济普查,一项工作的多次开展,容易形成惯性思维,这些思维有很多是积极的,但也有不少是消极的,积极的推进作用不可否定,消费的负面影响更不容忽略。第三次经济普查改变了数据采集方式,改进了普查组织模式,扩展了普查范围,提高了普查对象的界定门槛,目的是降低普查成本,提高普查质量。各级普查机构特别是县乡普查机构要以此为契机,突破消极惯性思维束缚,开启经济普查新征程。
出处
《中国统计》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6-7,共2页
China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