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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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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2)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出处 《煤炭科学技术》 CAS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32-132,共1页 Co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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