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维护公民及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制度已经得到认可;调解制度以其高效性、实用性和灵活性越来越受到重视。调解制度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体现了时代、效益和秩序价值,其理论基础是原告对环境公益的处分权。依"有限调解"原则,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的特殊模式予以考量,凸显公益诉讼的特征十分必要。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00-104,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12YD23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