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民主是西方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末逐渐兴起的理论思潮。在中国语境下,其重要意蕴有五个方面:在民主制度视角上,它是一种具体的民主机制或形式;在管理视角上,它是党和政府及一切公共管理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性选择;在公众视角上,它是有序参与政治过程、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平台;在政治合法性视角上,它是稳固党和政府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在权力约束视角上,它是民主监督公共权力的重要方式。在我国发展协商民主,特别需要公共权力部门牢固确立公民权利本位价值观,加强相应制度化建设,切实实现公共权力部门信息公开和透明,着力提高公众民主参与的素质与能力。
出处
《长白学刊》
2013年第5期34-40,共7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面上项目"全球治理的中国视角与对策"(SQSM201210772004)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11JD71001)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