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博弈论视角探讨了矿产开采企业之间的生态补偿博弈,认为矿区内不同开采企业之间的生态补偿博弈主要体现为矿产开采量博弈,矿区生态补偿额与矿产开采量呈正比例关系。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西部贫困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之间的生态补偿博弈中是客观存在的,矿区政府和居民应对矿区内不同类型的开采企业加以识别,以力求矿区内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的协调一致。
出处
《求索》
CSSCI
2013年第8期49-51,共3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12BJY027)
中南大学博士后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1YJA7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