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医患关系趋向紧张,医疗工作者将可能采取过度谨慎之医疗策略,以减少自身的医疗责任。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施将能极大限度地保护医疗双方当事人,缓解这种紧张的医患关系。然而,基于保险意识、保费收益、保险理赔等原因,保险实践中医疗自主投保行为减少,窒息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计与实施。事实上,责任保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医疗责任保险肇始于19世纪的法国,目前,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时至今日,尚有不完善之处,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及成功经验将给我们提供有益借鉴。
出处
《求索》
CSSCI
2013年第8期180-182,共3页
Seeker
基金
吉大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450060482335)
吉大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45006049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