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改善全球气候变暖的状况,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KP)为发达国家制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目标。为使发达国家履行减排义务,KP规定了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国际排放贸易(IET)三种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合作机制,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22-2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以新疆为例"<08XJY010>的后续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