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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汇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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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期汇在进出口贸易中具有防险功能。在进口业务中,进口商在订立合同后,如需经过一段时期(假设3个月)才支付货款,则可以预先向银行买进3个月期限的期汇,使支付外汇货款时,正好达到交割期,以避免汇率上升的不利影响。在出口业务中,销售成交后如需经生产、装运期,故出口商在出口商品时,可预先向银行按照约定的汇率卖出期汇,使收到外汇货款时,正好达到交割期。
作者 许叶枚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2000年第12期39-4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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