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因重组、并购、股改、禁售等事项做出公开的具有市场利好性质的承诺可谓比比皆是。相应地。这些主体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公开承诺的现象也泛滥横行。由于资本市场是信息的市场,证券价格对信息的敏感性致使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反承诺的行为势必引发相关证券价格的巨大波动.从而可能造成投资者的重大损失。对这类非市场系统性风险所导致的投资损失.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能否寻求民事赔偿以及如何寻求民事赔偿.不仅事关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也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诚信机制的塑造.因而深值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关注。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34-39,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