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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有“盗”捞外块专盯桂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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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沂南小伙姚甲了解到桂花树非常值钱.打丁之余便想偷两棵桂花树卖掉弄俩钱花花。其勾结堂兄姚乙合谋作案.共计盗窃名贵桂花树4宗,价值30815元。近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姚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判处姚乙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作者 陈维福 汲洋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3年第8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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