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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如何应对 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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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一是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叩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三是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四是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对客户的贷款利率。政策的出台将会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建行应如何应对?这些问题要引起深入思考。
出处 《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2013年第9期13-15,共3页 Modern Commercial Bank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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